政府信息公开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和干部教育工作;指导金融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银行保险科。研究分析金融形势、金融政策,提出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负责起草全市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等重要文件和有关地方性金融业发展政策;负责驻周银行业、保险业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对接合作;组织推进全市银行业、保险业机构的设立和改制工作;指导、协调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保险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重组及重大事项;落实全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发展和监管的相关政策、规章制度;为金融管理部门履行职责、金融机构业务发展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组织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指导全市农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协调推进全市农村政策性和商业性保险业务的开展。承担全市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地方金融大数据监测体系,加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负责全市地方金融监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研判;负责全市金融业评价指标体系建设。

(三)资本市场科。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市投融资体系建设;拟定全市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市企业改制上市(挂牌),衔接企业上市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协调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兼并收购和再融资工作;协调推动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协调服务期货市场发展。落实全省权益类交易场所发展和监管的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协调指导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配合中央驻周金融监管部门做好证券、期货、基金行业的监管工作;承担周口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金融稳定科(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处置;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开展非法集资宣传,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证券、非法保险和非法外汇买卖活动,协调反洗钱、反假币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控互联网金融风险;负责信访稳定工作;承担周口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周口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五)地方金融监管科。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地方金融行政执法监督;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各项发展政策和规章制度,实施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负责协调指导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的监督管理。